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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涉掌摑站務主任8巴
跳閘男判囚14日

2020.06.22 18:40 時事

摑人8巴,判囚兩周,罰得輕定重?39歲樂器維修員於去年10月在港鐵中環站「跳閘」,遭到站務主任阻攔後,男子竟掌摑站務主任8巴掌,事後男子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再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香淑嫻裁判官指此案為非同類案件中「最差嘅一種」,故僅判男子監禁14天, 而扣除還押日子,即代表被告即將出獄。

扣除還押 即將出獄

被告譚煒林(39歲)為樂器維修員,早前被裁定於去年10月14日在中環港鐵站襲擊男子莫志富。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對今次案件有深刻反省,且有表現出真誠悔意,同時指還押14天已經付令被告明白到失去自由嘅痛苦,所以希望法庭判處緩刑。

香淑嫻裁判官話考慮到事發經過、求情信及同類案例,指被告襲擊公職人員,須予以阻嚇刑罰,但又指被告無案底、事主無受傷,所以最終判囚14天。

判刑已出,結果暫定,但大家認為合理嗎!?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91750/%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6%A8%82%E5%99%A8%E7%B6%AD%E4%BF%AE%E5%93%A1%E6%91%91%E7%AB%99%E5%8B%99%E4%B8%BB%E4%BB%BB8%E5%B7%B4%E6%8E%8C%E7%BD%AA%E6%88%90-%E5%AE%98%E6%96%A5%E6%85%8B%E5%BA%A6%E8%BC%95%E7%8B%82%E5%88%A4%E7%9B%A3%E6%98%AF%E9%81%A9%E5%90%88%E5%88%A4%E7%BD%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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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列方式:
Kenneth Lam
絕對不合理如果香淑蘭比人摑八巴是否也是這樣判?
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