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者絕不可辱,香港如是,國際如是!一名英國女遊客塔克達斯,因在印尼峇里掌摑入境處職員,結果被判囚半年。一向高舉國際標準的黃友,又是否認為香港應該效法,以嚴懲一眾辱警襲警者?!
檢察官促判囚一年
塔克達斯於去年7月,被揭發逾期居留,因而要罰款4,000美元(約3.1萬港元)。塔克達斯即場發難,大呼小叫,甚至動口又動手,掌摑職員。據知,檢察官要求判囚一年,但法官終裁塔克達斯入獄半年。塔克達斯則表明會上訴。
執法人員有尊嚴,豈能隨便為人所侮辱?黃友盲反訂立辱警罪,胡言甚麼動輒得咎,試問言行皆正,又有何懼怕?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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