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說,現在的年青人呀,做甚麼都不想後果,做錯甚麼都不用負責,想一想,造成今日現象,難道我們成年人又可以卸責? 上星期,中學DSE考通識科,一位監考老師告訴我一個「異象」…… 老師是監考員,工作時要跟監考手冊所列明之程序辦事,手冊白紙黑字寫明,監考員要讀出以下句子最少三、四次: 「(監考員)宣布停止作答後,考生不會獲得額外時間張貼電腦條碼紙。」 事緣每個考生都要將印有考生編號的條碼貼紙(barcode)貼在試卷上,由開卷到收卷,老師要不厭其煩地提完一次又一次。考試規則有需要講這麼多次嗎?老師心想,但沒想到的,是好戲在後頭。 原來監考手冊列明,收卷時老師要再讀這句: 「我會讓你在我監督下補貼電腦條碼貼紙……」 明明之前說停止作答後不可以貼條碼紙,收卷時,又忽然要說可以在監督下貼回,最初定下的不准,最後還是批准了,老師覺得,完全是前後矛盾、啼笑皆非。可這卻是考試局發下來的守則,老師明知荒誕,也要跟隨,這就是今天香港荒謬教育的縮影。 當父母跟孩子說好不准吃糖,最終磨磨蹭蹭還是准他們吃了的,久而久之,孩子還會信守諾言嗎?還會震懾於規矩嗎? 我相信很多家長、老師都有過這樣的經驗:明明跟孩子約法三章,這是最後一次了,下不違例喇,結果,好多個最後一次,好多句下不違例,仍然再犯,我們又繼續姑息,於是,一切規矩形同虛設。 今日我們社會的規條很多,但都是用來說的,不是用來守的。地鐵講明攜大型行李不能入閘,今日有人拿古箏來抗議,明天有人推部單車上月台,於是這個豁免、那個又豁免,以後,誰還會肯乖乖守規矩呢? 原載於頭條日報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160421/445794/ 圖:文匯網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4/09/YO16040900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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