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妖戴耀廷恃著自己的聘約是「終身教職」,於是多年來在香港策劃「佔中運動」及宣揚「港獨」,而香港大學前校長洋鬼子馬斐森卻一直縱容此等行為,希望張校長明察,現列舉戴妖五大罪狀。
1. 策劃佔中
戴妖自2013年在報章開始撰文宣揚「佔中運動」,又舉辦多個商討日(Deliberation Day),公然呼籲民眾討論如何阻塞街頭等犯法行為。一名法律系副教授,卻公然多次舉辦「犯罪商討日」,這是哪門子的法律?
2. 荼毒師生
自2014年佔中事件後,戴耀廷至今仍然沒有反省,更鼓勵年輕人走到最前。結果引發了2016農曆新年旺角暴動事件,香港大學學生許嘉琪亦被判入獄。大學絕不應任由教職員不斷荼毒青年,甚至鼓吹學生犯法,誤人子弟!
3. 財政混亂
根據東方日報2014年10月29日報道,佔中發起人收受秘密捐款合共多達一百四十五萬元。事實上,多個反中亂港組織帳目亦非常混亂,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匿藏的單位內存放53萬現金、黃之鋒組織香港眾志亦被爆出帳目混亂等醜聞。我們有合理理由懷疑,外國勢力一直利用提供財政資源予反對派「搞散香港」。
4. 干預選舉
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戴耀廷發起「雷動計劃」,向選民呼籲策略性投票,同時,有多達六名民主派候選人接連宣佈「棄選」,此等干預選舉行為對其他候選人極不公平。
5. 宣揚港獨
戴耀廷於上月出席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活動,活動參與者包括在宣誓時讀出「RefXXking of CHI-NA」的游蕙禎、爆粗鬧內地生「支那人」的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周竪峰等。而戴耀廷同場更宣揚港獨訊息,實屬顛覆國家!
希望張校長明察戴妖5大罪行,上台後立即辭退戴耀廷,維護港大和香港的安寧。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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