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原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刑滿,靜悄悄地出獄。
楊岳橋因為非法初選案,開審前認罪,判監5年1個月。刑期是輕是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而筆者的答案,就是有些人因為某一項罪名而入獄,但是他的「罪」,遠遠不止於這項罪名。
如果說違法「佔中」搞手、孭著法律學者名頭的戴耀廷,其最惡劣之處,不只是煽惑搞事、顛覆國家政權,更是那句「違法達義」,因為這句話,違法在某些人眼中變得理當然,只為達到少數人心目中的所謂「公義」。這句話,徹底打開了年輕人以身試法的潘朵拉盒子。
2019年7月中,即黑暴年代,前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對著港大學生說:「暴力有時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方法。」說完後露齒笑容燦爛,顧盼自豪。而自那時開始,黑暴一天比一天惡化,一天比一天暴力,不知道當時有多少人受到梁大狀的感染,覺得要用暴力去解決問題呢?
而楊岳橋,這個小小的大律師,他最大的手筆可能是帶領公民黨走上街頭,將反對派絕無僅有的理性變成惡性,而他那句口嗨說出的「案底令人生更精彩」,可能比那些大事的殺傷力更大。那怕這句話,楊岳橋說完後自知失言道歉,但危險的因子已經種下,成為往後動盪歲月的其中一份助燃劑。
回頭看,對香港「物理破壞力」最大的,是黑衣暴徒,還有走佬後用盡方法搞香港,甚至做「帶路黨」邀請外國制裁香港的衰人;但是,對香港社會「精神破壞力」最大的,筆者一定會說是楊岳橋、梁家傑、戴耀廷之類,披著人形外衣的法律人,爭相散布與守法背道而馳的理念,然後裝作自己理性、冷靜、以法論法,這種人很得人驚。
看到楊岳橋放監後,有類似自傳式報道,列出楊岳橋2003年受到公民黨「啟蒙」死命反23條,還回顧了他多年來的所作所為,你會看到有些法律人行歪了,影響了之後的人;而這之後的人成為了法律人,同樣行歪了,也在影響再之後的人,形成一個恐怖的循環。
在2016年立法會補選,楊岳橋說過,「獨立的司法系統,若果有人想『搞佢』,over my dead body!」以此來回應守護法治。10年後回看這句金句,楊岳橋看到自己成為破壞法律的一分子,不知他會不會笑著笑著就哭了呢?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theadline.com/breaking-news/355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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