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暑假,行會及立法會都會放假唞暑。而立法會已定於上月中休會,10月才復會,暑假長達兩個半月。當大家羨慕尊貴的議員可以放大假的時候,有否想過為何立法會有放暑假的傳統呢?
原來,不少國家的國會議員會在休會期,由首都返回自己的選區,直接與選民接觸了解民情。而香港回歸前,那些委任的立法局議員,多數是來自英國的貴族或出身名門,當然要回英唞暑或探親。直至回歸後,因沒有作出改變,便承襲了這項傳統。
特首有權定立法會休會期長短
其實,香港是彈丸之地,只有五個立法會選區,議員何時想去自己的選區都得,哪有必要放兩個月大假呢?更何況,不少議員通常是趁休會外遊,不是接觸選民,完全是浪費納稅人的金錢!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9條(2)規定,特首須在憲報公布立法會的一般會期開始及結束的日期。另外,按照立法會《議事規則》,每一會期是自行政長官在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開始和結束。即是說,特首是有權決定立法會休會期長短的。
梁振英縮短行會休會期
另一邊廂,原來行會亦有休會期,與立法會相近。但是,自從梁振英上台後,便將原來的兩個月假期,大幅縮短為兩星期。行政會議秘書處上月27日就公布,行會一連三個周二暑假休會,8月18日才復會,而今年行會暑假休會比前兩年多一周。梁振英的做法,起碼反映了一點,他是一位相當勤力的特首!
其實,立法會有兩個多月大假,議員通常只管外遊而沒太跟隨傳統去接觸選民,期間又可照領工資,這項特權不單令打工仔羨慕,亦令人質疑有欠公允。
既然行會都已縮短假期,特首又有這項權力,建議立法會亦應在明年便立即仿效行會的做法。議員外遊享樂,市民已看厭了,還是做個勤政愛民的議員吧!
圖:大公網
http://www.takungpao.com/hkol/content/2012-10/11/content_12088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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