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博客

「一國兩制」與災情處理

2026.05.10 16:00 博客 馮煒光

5月4日是青年節,也是內地五一長假期期間。但一場爆炸卻突然在湖南發生,震動各界和中央。湖南的官場尤其長沙和瀏陽市,也立即反應。5月5日即災後翌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張國清,便受國家主席習近平委託,率有關部門負責人趕到瀏陽市,指導煙花廠爆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事件緣起是:5月4日下午4時43分左右,湖南瀏陽市官渡鎮的華盛煙花製造燃放有限公司發生爆炸,據官方最新通報,截至5月7日執筆之時,事故已造成26死61傷。湖南省相關官員,不敢怠慢,在事故翌日(5月5日)便召開記者會,並鄭重向民眾道歉及表示「極為痛心、無心自責」。長沙市政府更指令瀏陽所有煙花廠停產整頓(注意是:所有),排查安全隱患。據報導,5月5日的發布會前,參會人員向瀏陽煙花廠爆炸事故遇難者默哀。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博彰說:「代表長沙市委、市政府向所有遇難者表示哀悼,向所有遇難者家屬、受傷人員和其他受災群眾,向全社會作出誠懇道歉!」,「我們感到極為痛心、無比自責。」陳市長還說:「我們將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嚴格秉持實事求是、較真碰硬原則,開展全方位、深層次、穿透式調查核查,完整還原事故發生全過程、全鏈條,絕不模糊事實、絕不迴避問題」。

有黃絲評論員借此來對照香港,並以此指責特區政府。筆者無意為特區政府官員緩頰。筆者也對有些官員不滿,然而,若筆者仍然在政府工作,也不會建議特區政府官員像長沙市市長這樣講和做。因為兩地的民情和氛圍,大不相同。

以香港的氛圍,若因為有人命傷亡,政府便勒令相關同行停業整頓。縱使特區政府依法有據,情有可原。難道不會有人入禀法院要求司法覆核嗎?香港的法官們一向大公無私,甚至予人和當事人有丁點關係都不行;這本來是為了讓公義得見(justice to be seen)的安排。但這樣便有可能出現法官們不吃人間煙火,只是嚴格根據法律條文來判案,而不考慮社會實情。前任終審法院大法官烈顯倫(Henry Litton)便曾多番撰文和出書,批評有些香港法官判案時,實在太「離地」。回說這個「全行業整頓」;香港倘若有某個行業出現特大災害,然後港府勒令全行停業整頓;相信便會有人立馬要求司法覆核,法官又會否判特區政府敗訴呢?這樣的法律風險,特區政府怎可能不考慮?又怎可能冒險?因為一旦敗訴,特區政府不單被分散了救災的精力,還要冒上威信嚴重受損的風險;可謂得不償失。

至於說災禍後翌日便有官員立馬道歉,並表示「無比自責」。此事若出現在香港,在政府內部一定會有法律顧問提出:會否因為有官員說了「無比自責」而令政府日後要負上全責,甚至作出巨額賠償?倘若官員強調「在不承擔法律責任下,作出致歉」;這本來是一個法律上的免責聲明(disclaimer )。但這樣做,只會令「道歉」變成一個公關災難。不道歉、不作聲還好。因為以香港的氛圍,若有特區政府官員公開表示「無比自責」,那麼自然會有政府以外法律人士據此來為受影響市民索償。

內地和香港氛圍很不一樣

筆者當年在私人公關公司工作,為上市公司提供顧問服務。上市公司也難免會出現紕漏;但若相關公司負責人,想在事發後立馬公開表示致歉,便立馬有法律顧問提出上述「警告」,擔心日後會被受影響方追責,官司沒完沒了。

筆者重申,無意為特區官員緩頰。筆者也對個別官員,大為不滿,恨鐵不成鋼。然而特區就是特區,特區之所以實行「兩制」,就是因為內地和香港氛圍很不一樣。內地會有受影響的企業入禀法院,要求司法覆核嗎?內地會有民眾,因為官員的致歉而啟動沒完沒了的官司嗎?你可能說:他們不敢或不會!但也正因為內地民眾不會這樣做,內地政府反而有空間去嚴厲整頓,劍及履及。內地政府也可以從容道歉,但也不會只留於口頭。因為中共作為執政黨,在習近平主席領導下,要求「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對管治不力官員「終身追責」;這些在香港都沒有全盤照抄的條件。若特區政府落實對公務員的「終身追責」,哪會有人「爭崩頭」去考政務官(AO)?

至於中央有副總理級官員到災場指導工作,這也是「一國兩制」不能冀及之處。倘若真有副總理級官員到香港指導協調救災工作,外國傳媒會怎樣炒作?對下屆或再下一屆特首之位有想法的人士,又會如何說?這可以說是「一國兩制」的特色。我們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享有「兩制」,但這樣一來,一旦有災情發生,中央只能表示慰問,以及指示特首作為第一責任人全力救災,並表示願意提供全力協助,但一切都要以特區政府提出要求作前提。其他方面的行政介入,便很難作出。因為這是「一國兩制」!非到萬不得以,中央不方便太多介入。除非是像2019/2020 年般危急情況。

香港的民情、氛圍和內地截然不同,再加上是「一國兩制」,香港在面對災情時,很多時只能根據香港做法來做,不能輕易致歉,更不能說出「自責」等字眼。否則,訴訟紛爭,沒完沒了。各地有各地的民情,不能把內地的做法,用來對照特區政府。當然,特區政府在處理災情上,仍有不少進步的空間!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HKG報立場。)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