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有煽動刊物罪行嚴重,警方絕不姑息!昨日(3月13日),警方國安處採取執法行動,分別在九龍及港島區拘捕兩名38歲及50歲男子,涉嫌「管有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2)條,目前二人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二人住所及辦公室,檢獲有關煽動刊物。警方調查顯示,兩人涉管有多本具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的煽動刊物,相信與較早前已審結的煽動案件有關。另外,據指涉案人士所管有刊物為「羊村」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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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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