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已經25年,為何法律條文仍然充斥英殖色彩?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曼琪,早前已致函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促請港府提出時間表及路線圖,以落實本地法律的「去殖」工作。委員會昨日(5日)就法律適應化問題召開會議,陳曼琪批評:「好多香港法律根本未能夠正確反映我哋嘅效忠對象」。
陳曼琪促請當局就部分條文盡快落實去殖。她舉了《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五條「襲擊女皇」罪為例,認為這類條文的修訂,不需跟政策局商量,「可唔可以先刪除咗佢呢」,「我覺得(這條罪名)侮辱緊我哋嘅憲法,唔係維護我哋嘅害法權威同埋特區嘅憲制秩序」。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回應時表示,律政司在努力處理這個問題。但他指,有關修訂程序「一環扣一環」,需與《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併處理。
陳曼琪回應時批評,林定國的答案「同以前咁多屆政府冇乜分別」。陳曼琪認為,像「襲擊女皇罪」無關「一環扣一環」,其內容亦不存在複雜性,能夠直接刪除。她促請律政司,應對部分現行殖民地法律斬釘截鐵式處理及刪除,不用等待23條本地立法工作。
香港早已告別殖民地時代,但香港的法律條文仍然充滿英殖色彩,絕不能接受!請律政司別再官僚,從速果斷處理法律去殖問題!
原圖:大公報、Pixabay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20/0528/455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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