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舉行的亞洲欖球7人國際賽事竟然醜出國際,就在香港隊出賽的時候,主辦單位竟然將《榮光》當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公開播出,全國嘩然,這是一個不可以原諒的行為,我們必須追究責任及懲罰肇事者!
暫時確定香港的代表隊已經向主辦單位交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光碟,出錯就要先找出癥結所在!
有關單位即時在現場作出抗議,國家層面亦以書面向韓國質詢。雖然有關方面現場道歉,但這樣的補救方法顯然不足夠,我們必須查找元兇並徹查責任!
現時香港欖球總會的CEO是McRobbie,他曾在警隊工作十多年,因為他的背景,所以亦會清楚明白責任上的問題,所謂低級的錯誤也不能含糊了事。暫時消息指稱,是韓國一名低級職員所犯的錯誤。儘管筆者認為這個可能性並不高,不管如何,整個犯錯過程都要公諸於世開誠佈公。
參加過或主辦過國際賽事的組織都一定知道會有預演(rehearsal),正因為我們的祖國以及港澳地區已經參加過不少的國際體育活動,我們的五星紅旗亦不斷在國際運動場地冉冉升起。因此,韓國主辦單位所干犯的錯誤是極低級的錯誤,推諉予一個低級職員亦不應該成立!
正常地假設:這個錯誤是集體犯錯、或者集體串謀行動的結果。若是後者,就是挑戰國家權威及煽動民族仇恨的陰謀,可以肯定地說,參與者是支持黑暴的同一類人物,假如有人明知故犯懲罰,亦要更加嚴重!出錯就要付出代價,沒有代價地繼續出錯就是荒謬,難道要向前朝學習大和解嗎?
這刻,絕對不可能和解,我們充滿憤怒!
我們希望國家部門向韓國正式質詢,要求交出整個出錯的過程及調查報告,以及錄影及書面證據,同時亦要找出香港隊之內,到底有沒有吃裡扒外的叛徒,要確定誰人要負上全責。假如調查結果指向欖球代表隊及他們的文職人員,欖球總會就要負上全責。若真的到了這個地步,香港政府就要收回大球場奧運大樓內香港欖球總會的辦公室,再減低資助額,甚至追究參與者的刑事責任!
根據我們國家的刑事法,任何華裔人士在全世界各地所犯下的刑事責任都可以在國內接受審訊。因此,如果調查發現更換國歌不是惡作劇,而是赤裸裸的叛國行為,我們絕不能和稀泥!
我們的特首可有這種豪情壯志?對於這種錯誤,如果仍然沒有代價,就是姑息與縱容,這輩人真的要好好學習!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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