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監察昨日(14日)喺Facebook上發帖表示,佢哋收到警方國安處嘅警告信件,指其網站涉違《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要求佢哋喺72小時內刪除網站,否則採取進一步行動。同時亦警告「香港監察」行政總監,可能面臨3年監禁或10萬港元罰款。
面對指控同72小時限時死線,「香港監察」創辦人兼執行總監羅傑斯,接受傳媒訪問時,揚言唔會關閉網站,又話倘若唔係技術故障,而係香港市民將因為國安法,而無法再瀏覽呢個網站,咁係對網路自由嘅嚴重打擊,佢又話咁係威脅外國NGO,證明《港區國安法》嘅危險性,又強調會繼續為香港人民發聲,誓言唔會噤聲云云。
而多國政客亦隨之發出聲明批評事件,「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前港督彭定康更講呢啲,批評國安處嘅信件係「可恥例子」,又話事件證明:「俄羅斯總統普京嘅北京朋友同香港叛徒,嘗試扼殺香港言論同資訊自由,並將缺乏理據、自由同誠信嘅行為,蔓延至國際社會」云云。
講咁多做咩呢?有無違法警方國安處自然會嚴查處理,支持查清違法事實,犯罪必究!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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