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博客

藏炸藥判囚12年
官話潛在危險大過葉繼歡
但刑期短三份二?

2021.04.25 11:00 博客 阮樂遊

2019年7月19日,警方突擊搜查荃灣德士古道一個工廈單位,搜出一公斤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多枚燃燒彈、一罐電油等化學物品等,並拘捕「香港民族陣線」成員盧溢燊,控以一項無牌藏有爆炸品罪。值得一提的是,警方搜出的除了以上原材料類物品,還有涉及如何製作炸藥的文件,這代表甚麼?難道是為了煮飯仔?

盧溢燊最終罪成,被判入獄12年,是涉黑暴罪犯中判刑最重的一單,為甚麼?當然是炸彈潛在的巨大危險!據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署理警司呂思灝所指,TATP炸藥甚不穩定,而是次涉案份量多達1公斤,是警方年檢獲最多土製炸藥的案件,若然一個不小心,引發爆炸,可能會造成大量人命傷亡。

幸警方及時搗破火藥庫

香港治安一向良好,誰想到會有人放炸彈?誰想到會發生大殺傷力的爆炸?一場黑暴,除了四出破壞、打人、燒人、用磚砸死人外,竟然還可能出現土製炸彈!幸好警方及時搗破這個「火藥庫」,消弭一場大災難,否則後果令人難以想像!

法官陳慶偉判決時表示,被告潛在危險比葉繼歡案更大,刑責或者比葉繼歡更重,所以判處監禁12年。潛在危險比葉繼歡更大是多危險?對不起,筆者是和平慣的香港人,想像不出這程度的危險性。不過,葉繼歡當年被判囚41年零3個月,上訴庭後來改判36年零3個月,上訴後的刑期也是盧溢燊的3倍,潛在危險較大的刑期竟較短,律政司是否需考慮上訴!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54580/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