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詩《曲江》有句:「人生七十古來稀」,現今內容失實。若改為「人生九十古來稀」,恐怕過不了多久又要修改;然而,研究婆媽歲數非我此文興趣的所在,我借用的是輩份年代有否也隨時代改變?試想:杜甫「人生七十古來稀」的年代,相應地已出現了「五代同堂」;如今「人生九十」仍不算老的年代,難道「同堂六代」竟會罕有嗎?
我們「數多酷研習社」五個主要大型活動之中,有三個是屬於“同歲級”的:它們就是「全港少年數多酷大賽(簡稱少酷賽—3.5至12歲)」、「全港青年數多酷大賽(簡稱青酷賽—13至49歲)」、和「全港長者數多酷健腦(遊戲)大賽(簡稱長健賽—50至93歲)」。“同歲級”的活動“揭櫫”比賽,混合多代人的活動則可“鼓勵”成員間“融洽耍樂、求學進取”的家風生成!
設賽事活動的次年我們就添增了「全港親子數多酷大賽(簡稱“親子賽”)」,無可置疑地,它就是時下典型以“家庭”為單元的多代人賽事!但是,它不是我心目中“中華文化”(氏族社會)衍生出來的“家庭”多代人賽事。在我腦海中,即使不是發著「六代同堂」的夢,也堅持要見到有「三代入賽」的味道。我認為要是一家幾代人能夠常常坐在一起,互相有個共同興趣,彼此同學共享,社會豈有不和諧?國家怎能不富強呢?
舉辦一個多代人的賽事要成功,需要設定一個家庭核心賽員,我鎖定他(她)是一個十二歲以內的孩子,孩子的爸媽是上一代;爸媽各有自己的爸媽,是上第二代。總計起來,一個三代共存的最小家庭成員是七名,以三歲半為神童起算,到十二歲為限,最多算了孩子三個吧。因此,一家三代能派賽員人數為九人。
孩子有了年歲上學習必然的差異,每家每代參賽人數有別,不同輩份表現未必相等,怎樣評分最為公平呢?我是一個做事要求玲瓏浮凸一點不容馬虎的人,在未有一個滿意的“計分方程式”使用之前,我寧願把“親子賽”停了四年!
直至我完善法一套計分方法(請見我年前在此欄的公布),同時“親子賽”也變為“三代賽”(數多酷全家同歡樂大賽)。上屆的參與家庭有三分一達到三代,活力十足,阿公阿媽加小孫子都是尖粉團,使我十分鼓舞;四代入賽?是我等待的下個目標。
「歡欣家庭旋律」是本篇的標題,我擴闊了對“家庭”組分的要求,而且目標已達,心裡充滿了歡欣的旋律。
原圖: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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