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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因涉10月13日在荃灣藏有汽油彈、剪刀及打火機燃料等物品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二人今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竟然獲批,這樣的人放出來會不會太危險了?
案中20歲被告報稱是大學生,獲准以2萬元外加父親人事擔保金10萬元保釋外出,另一名被告報稱是見習工程師,26歲,獲准以港幣10萬元外加堂兄人事擔保金10萬元保釋外出。案件將於12月10日再訊。
原圖︰有線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