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兩天就開學了,各校長老師整裝待發之餘,我想,大家都有一個最大擔憂,就是不知何時、何地、何人,會忽然冒出來,說要代表學校,關注港獨。那個人,可能是學生,可能是校友,可能是家長,更可能是老師甚至校長,一句「我是持份者」,就可以為所欲為,把幾十年校譽押上,把幾千名學生騎刧,因為,這就是香港式民主。 什麼是香港式民主?夠膽、夠惡、搶了咪,你就有話語權,你就是代表。看港大學開學禮上學生會會長孫曉嵐一上台就代表全校學生說:「香港並非中國(Hong Kong is not China)……校園討論港獨亦不應成為禁忌。」 一個大學開學禮,面對的是剛進大學門的新生,台上發言者說什麼話?做什麼事?難道真的一點限制都沒有?難度真的可以完全自由?孫曉嵐同學這番話表面上是她的個人演說,實際上背後根本就有校方默許。 港大校長馬斐森在講話時沒有直斥港獨是違憲違法,只巧詞說:「港獨不是一個實際選擇」、「不符港大最佳利益」,然後把大放厥詞的咪高峰交給學生。情況就如同,他先自保說:「黑社會不是一個實際選擇,不符合港大最佳利益」,然後叫學生上台呼籲「黑社會不應被禁止,校園收(口靚)不應成為禁忌」一樣。 這種是什麼教者?這種是什麼教育?「明德格物」的校訓,第一個「明」字都已經倒塌了。 開學在即,「獨」禍快將在中小學蔓延,看到新生代正沉淪中,社會苦無對策,我覺得,不妨逆思維想想,七、八十年代滿街古惑仔黑社會打打殺殺的日子,我們是怎樣挺過去的?今日就用同樣方法對付港獨。 香港《社團法例》(第151章)第20條,任何人如屬黑社會成員、以黑社會社團成員身分行動、自稱黑社會,均屬犯法。就算你不是真正黑社會,純粹為威脅他人而訛稱黑社會,亦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7年,而招攬黑社會會員,最高刑罰為判監十年。 這一招叫做見光死,先令黑社會曝不得光,自稱都犯法,令社會上沒有人敢再以黑社會之名耀武揚威,先把它們壓到暗處、趕到地下,解決就指日可待。 對待校園播毒也是同樣道理,就由全民攜手,先製作校園「中獨」地圖及名單,把搞港獨的學校校名、校長名字、學生或老師或校友的搞手名字,一一臚列並廣傳,讓社會來賦予壓力,讓家長用選校的腳去審判,讓有心人用捐款的心去左右,要他們對自己做過、或者應做卻不敢做的事,負上全責。 原載於堅料網 http://kinliu.hk/review/expert/1442911371/27269-a6e11d123e04b5d003ce348b8b18dc47 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paper/q/2016/0827/3361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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