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不同地域都會有不同的法則,不同的人在該地域都要遵守當地的法規。
在荷蘭或美國不少州,吸食大麻絕對是合法,但在香港則是違規。如果有人將大麻由荷蘭等地寄回香港再轉售分銷,香港警方是否應該將之緝拿歸案?
幾乎任何「正常人」都明白的常識,但擁有律師資格的何俊仁卻仍煞有介事地替「罪犯」舉辦記者會呼冤,到底由何時開始,香港的「政治」已經替代了「法治」?
林榮基「奇貨可居」
不得不配服民主黨的何俊仁,眼見「銅鑼灣書店」事件可以「借題發揮」,林榮基是「奇貨可居」,當然希望能借打擊內地而為泛民「搖旗吶喊」,希望將焦點放在「跨境執法」的問題上。
也許是時間倉猝,或是「口供夾得唔好」,林榮基的「案件重演」部份,「口供」卻與何俊仁的口徑不一。既沒有人陪同林榮基「一同過境」,亦沒有人恐嚇或監控,甚至林榮基要求舉行記者會,亦沒有人阻止或干擾;何俊仁口口聲聲說「一國兩制名存實亡」,但卻沒法提出內地如何破壞「一國兩制」,如何去干預香港的「高度自治」?
整個記者會根本就是一齣鬧劇,何俊仁到最後亦不得不承認,若過沒有內地人員使用強制性的公權力,而某人是自願配合,就「未必」涉及跨境執法。
搞了一場大龍鳳,又記招又遊行,但原來前言不對後語,林榮基既然認為自己是「受害者」,卻又不打算報警尋求協助;但卻要求特首、政務司長及保安局介入,還不是赤裸裸地要求「政治」干預「執法」?
誰在破壞「一兩兩制」?
劉夢熊曾要求特別運用權力去干預廉署的調查,結果身陷囹圄,作為律師的何俊仁,更要求特首去干預內地的執法,到底是誰在破壞「一國兩制」?
不時有港人在內地犯法而被調查甚至判刑,賊王張子強在內地伏法,港人額手稱慶,誰曾質疑過「一國兩制」受破壞?今天的林榮基干犯了內地法例,何解又突然要求特首向內地施壓?
林榮基事件與一國兩制「大纜都扯唔埋」,硬拼湊在一起,還不是為了撈政治油水?泛民議員為了議席,已經去到一個是非不分、顛倒黑白的地步,絕對侮辱選民的智慧。
何生,下次請夾好劇本才出來上演猴子戲吧。
圖:無綫截圖
http://news.tvb.com/local/5762828b6db28cab08792f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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