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服公民黨,畢竟是大狀竇,罪犯都可以包裝成正義藝術品。 早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襲警拒捕案罪成,明明是待囚罪犯,步出法院時,卻搖身一變成為義士,由余若薇、陳淑莊相伴,左青龍右白虎的氣勢,甚為嚇人。不過更得人驚的,是簇擁他們由庭上跑到庭外的支持者。 紳士易扮,穿件名牌西服,刮一臉整潔鬍子,就可以蒙混騙人。但真性情難掩,當法官鎚判「有罪」,現場支持者粗口連珠、「狗官」句句、還有「黑警死全家」的毒咒,這種法治素質,一鎚現形。 不服判案,辱駡法官,如果是尋常百姓,別說出言侮辱,即使在庭上吐句粗口,早就被即時控以藐視法庭,然而那次人人都聽到的庭上叫囂謾駡,涉事者竟可逍遙法外,真奇怪,是法官聽障,還是那「狗官」稱呼他啃下了? 此案審結後還有一段恥辱插曲,傳媒沒報道過,原來當日在庭上大喊「狗官」的黃傘兵簇擁罪犯離開法庭後,法庭大門關上了,庭上只剩兩位律政署主控官和幾個沒裝備警察。因為大堂外公民黨正聚眾做大龍鳳搶記者鎂光燈,曾健超的罪成也令暴民陷入瘋癲狀態,於是幾位被困法庭的主控告和庭警只得另找出路離開。 法庭除了大門還有兩條通道,一是法官專用道,另一就是犯人通道。因大堂滿佈發狂傘兵,警察考慮到主控官人身安全,認為不宜從正門離開,於是要求用法官通道,但書記一口拒絕,說法官早講明此道不能用。於是,庭警惟有外求增援,以保護主控離開,誰知答覆竟是:警察只能守在法庭大樓外,不能進入司法機構,即法庭大堂。 結果,被困了90分鐘的主控官,最後只能作出無奈決定,由庭警陪同,走犯人通道離開。 如果,香港還有法治的話,那該是法治最黑暗的一天,這天,是法官在庭上被當面辱駡、主控官從犯人通道落荒而逃,而領頭污辱法治的,卻是城中著名的大狀黨。 同一班人,換個畫面,又變成原告,繼續摧毀法治。 當七警案開審,法庭外又來了這幫瘋子,連續幾日聚在法院內外爆粗,辱駡每一個出庭的人。他們不分黑白、不辨是非,見警察就駡,那天有兩個出庭做證的警員,一直被公民黨支持者狙擊,「黑警」、「垃圾」、「支持警察,跳樓自殺」的叫囂,當然還有大量粗鄙污言,卻原來,被辱的兩位警察,是曾社工的控方證人,支持者的無知無理,可見一斑。 所以說,外表易裝,真情難藏,支持者的粗暴素質,反映公民黨西裝下的真身,原來不過是一口粗言、一堆器官、視法律如無物的社會破壞者而已。 原載於堅料網 http://kinliu.hk/review/expert/1442911371/20850-1417abd234c7f86da917e906964733ac 圖:KEN Tsang 曾健超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KENTsangKinChiu/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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