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我在《晴報》的專欄寫了篇文章叫做「退學吧!」建議不喜歡李國章教授的港大學生,不要花納稅人的錢搞什麼罷課,直接了當退學吧。 這不關乎民主自由,當你每一天在學校上課好、不上課也好、在飯堂吹水好、在屬會開會好,你吸收的學問、享受的設施、用的電、洗的水……都是源於納稅人血汗錢的時候,有些事情,即使不喜歡,你也得妥協,妥協不下去的話,就請你離開,這是常理,甚至常識。 然而,這麼簡單的道理,竟然有大學生如此反駁: 「以你的邏輯,那不喜歡陳文敏做副校長的校委,也應該離開港大……」 我驚訝的,不是此「大學生」的思維,而是他/她的理解力。校委是有權決定不讓陳文敏做副校長,他們行使權力就可以了,為什麼要離開?但學生卻無權左右李國章擔任校委主席,當你面對一些沒法改變的事實,你只能選擇接受安排,或者放棄學位,如此簡單的分別都弄不明,究竟這同學的大學學位是怎考的? 普通一個大學生沒理解力,學生領袖該是精英吧?我的文章同時提到前幾天港大一班人柴娃娃搞了個「罷課大會」,以152人出席之數,通過選出「罷課委員會」,打算罷課、絕食、衝擊校委會,於是我說,152人就為全校做了決定,香港大學24,955個全日制學生都「被代表」了。 152之首是佔中頭目梁麗幗同學,她立即在臉書上發出「改革校委,驅逐沙皇」的呼籲: 「屈穎妍小姐口中『不想被代表的同學』、在專頁上只懂謾罵的人,請你出席大會,加入決策,何必被屈小姐代表?」 由頭到尾,我只是說,24955個港大學生被代表了,被你們那152人代表了。但梁同學卻把它解讀為:「不出來投票的人,就被屈穎妍代表了!」一個法律系學生,理解力之弱,曲解力之強,讓人咋舌。 如果罷課委員會覺得152人的出席率太羞人,想谷高下回投票率,應該用回戴耀廷、陳文敏之流作號召,而不是借用我這個道不同的名字做呼籲,難道戴、陳已是票房毒藥,趕客不吸客乎? 老實說,港大之事於我何干,我甚至不是港大畢業生,我最關心是我交的稅會不會造就了你們罷的課。只要你們繼續攬著學位享教育待遇,我們作為納稅人就有權向你們繼續興師問責。 還有,當你下次叫689,小心有人回敬你一句152。 原載於堅料網: http://www.kinliu.hk/review/other/11216-f9112cf0f8956ed541e2cd5649097180 圖:有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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