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8個或以上的傘兵加入建制未必是壞事,眾所周知,建制之內並非位位悍將,政府部門也有尸位素餐的各級官員!但建制就是建制,是一種未必完美但能夠互相制衡的制度!若什麼都憑一己愛惡或小眾之夢想而橫行霸道就是荒唐,世界總要有規矩,始能成方圓,否則就天下大亂! 暫將傘兵在選舉期內隱瞞參與過「傘暴」的騙術放下,當傘兵出選,我們就要接納傘兵入局的現實,我們骨子裡也不是說,藍營一定要堅持非友即敵的主張。執法人員乃是天生的實用主義者,傘暴對法治的衝擊更可以令到市民明白守法的重要,何況,市民今次也用了選票去懲罰激進又拉布的政渣,連「佔中三丑」和「四萬」近來也變成了票房毒藥!這就是現實! 當傘兵參與議會工作時,請各區的警民關係主任盡力邀請他們加入各區的滅罪委員會,要他們從實際中多了解警務工作;要傘兵放下從 TVB 肥皂劇中對警政的認知,看看理想與現實的分別;再跟前綫人員去巡邏,去聆聽前綫人員的困擾;看看刁民的挑釁,感受刑偵人員的工作壓力,以及檢控工作的失誤!這就是真正的學習和歷練,不是光說理論的書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