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涉嫌向警方訛稱被擄及虐待,被控遭控以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終判囚5個月(請按此重溫),可謂是罪有應得,不過法庭亦批准林子健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在判詞中,狠斥整件拐帶事件都是林自編、自導、自演,又指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又令普羅大眾感不安及恐慌,被告亦無悔意!
批有預謀犯案
裁判官信納警方證供,針對林子健衣著,認為他當日無戴帽及口罩的說法,並非事實。明言林離開球衣店後,從其步姿、外型可判斷該人正是被告,而穿上上述衣飾,正正是為了掩人耳目;裁判官又認為警方判斷被告所行的路線準確,故林子健根本未有被擄,更認為他是有預謀犯案!裁判官又斥林等開記招,令社會誤以為內地執法者可在港肆意執法,實引起恐慌!
林子健被判罪成,唔知佢嘅親密黨友林卓廷呢個時候喺邊呢?
原圖:頭條日報、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8/16/HK1708160007.htm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45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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