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寧」容忍還是「零」容忍?市民真的不想在位者瀆職,批評是善意的。
信誓旦旦但口惠而實不至的執法者就衍生了暴徒,智者從來不會贊成要為「辱警罪」而立法,因為現存的法律足以涵蓋在公眾地方行為乖張而且蓄意挑戰公眾秩序的暴徒。執法,在於執法者的決心,而不在執法的彈性。執法層次的酌情權就是全民的利益,不在小眾的傲慢與偏見。
何懼小丑黃媒噪音?
過去多年,每次由甚麼本土組織製造的暴力事件中,警方都不會主動喝止暴徒向國內同胞謾罵甚至施暴,高級人員只會用溫和的詞彙去譴責,例如暴徒可以肆意查問國內遊客、腳踢拖篋、斥責執法者,警方無助的注視就等同暴徒的助緣容讓赤裸裸的欺凌。這樣一來,只是避重就輕的指揮人員就要問責!歷史上,從來沒有不能戰的兵,只有不敢戰的官。有一種解釋叫做「推諉」,某領導說動物不能言語,所以偵查「虐畜案」並不容易,奇怪的解釋就令人回味不已,難道謀殺案的死者在焚香禱告之後,也能回魂說明案情指證兇手嗎?執法與破案困難之說,只是借口與推諉而已!等同暴徒對公眾秩序公然挑戰,但執法者反而要避重就輕,就要接受市民的批評。
建國70年以來篳路藍縷,我們的先輩行過不少歪路,也犯過更多錯誤,但假如連共產黨也可以被批評,為甚麼警隊就能幸免,又能避免責問?這是自侮還是自己缺德瀆職?為甚麼一定要有「辱警罪」才懂得執法?當暴徒中了蠱毒認賊作父,凡中國人都可以予以申斥,你們又何懼這些跳樑小丑及黃媒的噪音?
甚麼叫本土的勇武?清朝的兵勇也是勇武的軍隊嗎?胸前的一個「勇」字就是真正的勇者?看來只是一小撮「勇冇」的蠢材自顧吹噓,自High不斷的瘋子而已。
執法就要硬淨無畏
審時度勢下,假如連執法人員也硬不起來,市民的鄙視及憤怒是可以理解的怨氣。也許,這些「軟腳蟹」一樣,領導真的要配給大量的「六味地黃丸」去補充骨骼的硬度。執法就要硬淨無畏無懼,不可轉移視線要去另立新法。
連「勇冇」的暴徒也不去主動清剿,這個是一個甚麼的世道?警務人員也有羞愧嗎?至少「理大事件」能夠暫時撥亂反正,但對所有政棍及廢青並沒有當頭棒喝這回事,牠們還是會繼續執迷,全面清剿就是國家及市民的期望。
回歸前香港的經濟效益強大,四到五個香港就等同全國的GDP,但多年來內耗不斷,如今只是大約全國的2.5%到3%,只可惜吃着美國狗糧的政棍及廢青是從來不敢面對被內地高速超越的事實,將來肯定追悔不已!
對警隊,是恨鐵不成鋼!
原圖:Facebook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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