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長閣下,
作為一個退休公務員,謹在電子平台上向您寄出這封信。您在立法會的發言硬語盤空理直氣壯,肯定得到許多正常又普通的香港市民所支持,今天歪風之烈 ;民粹澎湃又豈會是回歸之後單純由幾件事件所引發的危機呢?在大政治氣候下,我們只是棋子!
我們成長之路就在五六十年代的香港,那時拍手無塵,殖民政府從建水塘抗旱災開始,得廣東省政府協助引東江水到港,再籌建船灣及萬宜水庫,以至在樂安排建化淡廠……都是政府的成績表!
那時的喉管全屬生鐵鑄造而接駁位要動用桐油灰及麻根去防漏,換言之,老一輩的香港人肯定飲下不少鐵銹油灰麻絮水,肯定不是健康食物,但香港的人均壽命(life expectancy) 反而僅次日本!豈不怪哉!
缺乏覆驗監管是部門責任所在,也不能逃避!但民粹為上的政客為吸引傳媒的鏡頭而强迫官員當眾飲下鉛水就壓根兒是文革式的鬥爭,不在只飲下一杯水的問題,而在未有結論之前的肆意叫囂辱罵,邊飲邊罵才是嘩眾之行,直接反映這些政客的人文質素,又何況這些政客的代表性和授權 (legitimacy) 又在哪裡!
坊間即使對鉛水一事有恨鐵不成鋼之責,亦屬正常,縱有黃口小兒的嬉鬧亦不用記在口頭!他日自知少不更時狂莽之醜!
然而,我輩極希望閣下能公開澄清你文中所云公務員身份的涵義,我等認為警務人員及所有紀律部隊均為公務員的一份子,若錯估形勢,導致有法不依逃避責任,置前線人員尊嚴士氣不顧!這種情況之下,司長閣下又如何責成警隊能「否」上行下效執行法律呢!有一位現職的警務人員用詞頗堪回味:大事做不了,小事挑骨頭!更甚的評論是:(長官)對內張牙舞爪,對外束手無策!
在這世代,公務員要同心同德幹些實在的好事也是困難重重!在民粹下,香港已經是亂象叢生!要擔當做好事唯有依靠着一批愛香港的公務員和普通市民,但司長閣下可能尚未察覺警隊懦怯執法之遺憾,若關閉城門任由鳩嗚賊子在市區横行無忌,則對法治之恥辱更甚於飲下一杯鉛水!可是,恥辱卻一再出現在眼前!難道警隊真的在選擇性執法,遇上亂臣賊子就抱頭而竄!
閣下英姿勃發不怒而威!為香港之典範!懇請閣下盡快責成警隊,若警隊同樣是公務員的一份子,又應否要為特區政府的尊嚴而奮發圖强,更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呢?
順頌政安 耑此奉達
微塵 2015.10.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S4KJPEbD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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