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多年,許多長輩已經對今天的警隊不存厚望,雖然退休多年的前輩仍然全心全意地支持前線胼手胝足的弟兄們,但總會對管理階層有所不滿,這是可以理解的。警隊是面向七百多萬人的隊伍,不是三萬多人自己可以圍爐取暖的殖民年代,不可能成為自負、自戀、自慰、自敖、自吹自擂的的族群。警察始終是公權的代理人,要靠自己的能力去證明自己的專業價值,更不可以依靠公關宣傳去吹噓及認證自己的虛榮感,否則,巿民就一定會唾棄!
不拘違法暴民 卻勸斥暴良民
當暴民在東涌自稱要執行《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條的市民拘捕權,就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所謂「101拘捕權」,是針對判刑超過12個月的Arrestable Offence,然而,巿民並沒有任何的調查權去執行這些法例,託詞去執行這些拘捕權就是明顯的違法。可是在場的警務人員卻沒有執行法律賦予的權力去拘捕暴民,反諷地,警察只是勸阻斥責暴民的市民,難道,這不是瀆職嗎?
執行法律賦予的公權是責任,不可能要為現場降溫避免暴民挑釁而過份忍讓,黃口小兒都明白前線人員只在執行上級下達忍讓的指令。不過,目擊暴民的惡行還要忍讓就絕不妥當,負責指揮的高層都要向前線人員解釋你們要忍讓的理由,否則,警隊還是問責的隊伍嗎?前線人員不必繼續啞忍!
警察也不必害怕律政部門的阻撓及檢控決定,警察自可造時勢創造機會!在天職和權力之間,前線的選擇更為重要,怕什麼?
和平需靠武力 暴民不能姑息
殖民主義教導香港的警察做維和的角色,英文就是一個Peace Keeper,這也可能是陰謀去閹割警察鎮暴的能力。大家回想英國在撤離每一個殖民地之前,又何曾自己做過Peace Keeper的角色呢?帝國斜陽而已 !
19世紀末,當美國開拓西部的時候,美國軍隊使用的一支Colt 6發點45口徑的左輪手槍,該手槍被冠名為Peace Keeper,原來和平就必須以武力達致,中國人的真正智慧就是以武制暴,也是止戈為武。面對十多名暴民一再的挑釁,警察又何妨勇毅地站在最前線?公權之下絕不含糊,也沒有姑息的餘地!
當忍無可忍,令暴民牢記心中的一刻,就是執法者的堅定!登高望遠雲淡清風,警隊的血性何在?還是對暴民的行惡仍然可以無動於衷?
原圖:SocRec TouTube片段截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O-IkgnrZ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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