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看到兩宗性質類似的新聞,一是黃之鋒說,他們的香港眾志有成員曾在返內地時被疑似國安扣留問話幾個鐘;另一則,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說,他和幾名大狀被北京大學拒絕其任教北大一個短期普通法課程。 正常人看完新聞第一個冒起的念頭是:出得嚟行,預咗要還! 反中反共,卻又想沾國家之榮、享國家之便、賺國家的錢,人家關門拒客,甚至趕你離開,是人之常情。 試想想如果你是恐怖主義信奉者,天天宣揚美國人該殺,讚拉登替天行道,你認為,哈佛大學會請你去教書?美國政府會讓你入境? 看來,無論眾志還是戴啟思還是反對派,都中了港女毒。港女思維是:我可以拋棄你,但你唔可以唔愛我。又要罵又要反又要寵幸更想拿着數,實在不解,既然抗拒,何必留戀?既然鄙視,何必親近? 自2011年始,北京大學法治研究中心就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合作開設《普通法精要.公法》課程,由香港大律師公會安排大狀,利用周末時間到北京授課。這次被北大拒絕去授課的,分別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資深大律師潘熙及大律師張耀良,還有替代人選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 陳文敏是香港反對派法律骨幹,被拒是理所當然。戴啟思外號「人權大狀」,1989年負責起草香港人權法,今日罪犯暴徒的人權比執法者還多,他功不可沒,三十年來在香港法律界深耕細作,北大法學院要是請他教書,才真有問題。 至於一併被拒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曾是梁游宣誓案的代表律師,處理過的案件包括:違法「佔中」「連儂牆」塗鴉少女、為變性人W爭取結婚權利、代表公屋居民盧少蘭反對領匯上市等等。 另一被拒的大律師張耀良,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創會成員,「佔中」期間,曾在「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尋求外界支持。單是這些履歷,已足夠把他們列入教學黑名單。 反對派說,內地想藉此次事件「分化」大律師公會,讓有些大狀可返內地,有些卻不能。 我愈看愈覺奇怪,沒人用刀抵在你的頸要你回內地,既然選擇了叛國的路,就該一步也不踏進神州大地,怎能又要叛你,又要你對我寵愛有加,又圖那北大教授虛名、更想賺滾滾人民幣?已經是娼妓了,還想拿貞節牌坊?下世投胎好好做人再想吧!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8/0829/209331.html 原圖:大公報、香港眾志Facebook Page http://news.takungpao.com/paper/q/2017/1219/3525937.html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topnews/2015-09/3193132.html https://www.facebook.com/demosis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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