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穎妍@HKG報首發】向熟人討債是最尷尬的,尤其當欠債一方若無其事無意償還時。
一場關係,當面討債太為難,不討又於理不合。於是追債者通常會趁適時場合,說些做人要守信、欠債應還錢的大道理,不傷感情地讓欠債者領悟,自動自覺償還,這就是中國人的含蓄。
23條的債 香港欠了21年
23條,是香港欠了國家21年的債。
今日這欠債人不單不打算還債,還高調宣佈:這債,我暫未想還,也不知怎還?現在也不是還債的適當時候,待那天時機成熟才還吧……
如果你是債主,心裡一定會冒起這句:「可怒也!」
所以,當看到港澳辦主任張曉明由三月領著湯家驊在櫻花樹下散步談23條,到八月在北京公開對記者嚴斥陳浩天、FCC的倡獨行為,已是一個嚴重警示:中央對23條的態度,已由軟功轉為怒目揚鞭了。然而,香港人似乎仍在五里霧中,敬酒罰酒都分辨不出來,還自以為是說:阿爺說我乖,請我飲好酒!
港官不「學習」特首的話
內地與香港的官場文代很不同,領導人一句話、一份紅頭文件,就是指導思想。內地官員會「學習」領導人的講話,因為字裡行間蘊含的深意,是需要解讀的。香港官員卻不會「學習」特首的話,因為我們習慣畫公仔畫出腸,西方思維就是什麼都講得很白。
以去年七月習主席來香港的幾場大小講話為例,考考大家,可知其演說最重要是哪一句?
這次,張曉明主任就給我們重點解讀:
「習總書記在香港發表的系列重要講話裏特別強調,『要落實好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這句話是何等重要!」
面係人哋畀 架係自己丟
香港人都是膚淺的,我們只記得「為官避事平生恥」之類的金句,「憲制秩序」是什麼?大概沒人記得,更枉論深究。
所以張曉明主任把話說白了、說重了:「香港應該就今次事件(陳浩天與FCC),反思和檢討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不足。」其實早在2017年《人民日報》的專訪,張曉明已明言:「港獨活動已公開化,香港應盡快為《基本法》23條立法,不能無限期拖延下去。」
面係人哋畀,架係自己丟。債主都不顧情面開聲討債了,債仔還要自作聰明逃債到何時?
原圖: 無綫新聞截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1118/39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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