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針對一個人,取消了這個幾十年來每天都會有的窩心服務,有一天遺留物件的人,可能是你或你身邊的人。」這天,我在前特首女兒的行李事件報道下面,看到這最精彩也是最真實的留言。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女兒兩年前在機場離境時,把手提行李遺留在禁區外,機管局批准航空公司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 任何小事,只要牽涉「梁振英」三個字,就成了大事。國泰空姐羅美美質疑此做法不符乘客和行李「同行同檢」規定,挑戰機管局提出司法覆核,最後,法官周家明判空姐勝訴。 法庭外、空姐旁,站的是李卓人;代表羅美美興訟的,是公民黨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國泰工會素來是工黨及公民黨巢穴,一件小行李,引發大風波,是他們口中的公義?還是反對派的政治手段?明眼人都看出來。 難怪前特首也如此回應:「空姐的興訟是政治行為,不是航空安全問題。」 有一個重點,無論新聞報導還是大家評論時都刻意無視,那是一個數字:517。 機管局有白紙黑字報告,由2015至2016整整一年間,共有517宗類似個案,即是每天都有1.42宗禁區內外的失物尋回事件發生,交還的認領物包括旅遊證件、銀包、電子產品、手提行李和衣物等,而梁女遺漏的正是一部手提電腦,即是說,梁振英女兒就是那517分之一的個案。 這些小意外,都是通過機管局既有的「酌情送遞」(courtesy delivery)程序,將尋回的失物經過安檢後帶到機場禁區,物歸原主。516個人都是這樣做,為什麼第517個就變了特權? 如果真的是為了公義,請你們把那516宗同類事件都來一次司法覆核,否則,你就是為了針對一個人,影響所有人。 請記住,每個人都有機會坐飛機,每個人都會有機會遺漏物件,祝大家好運,以後不幸漏了重要物事拿不回,就多謝她們,這班甘願為政棍作打手的美麗空姐。 原載:港人講地 https://www.speakout.hk/港人博評/37257/517分之一#selected 原圖:大公報、港台新聞截圖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topnews/2017-04/3439153.html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14264-20180824.htm?spTabChangeabl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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