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應香港資深傳媒人聯誼會的邀請做了個小小分享,說我走過的路。 回顧前半生,不能不提的定是一九九五年在福州被捕一役。那年,我在《壹週刊》工作,奉命到福州廈門一帶採訪兩岸關係緊張的新聞。壹傳媒記者回內地工作從來都不申請記者證,於是每次踏出羅湖橋,其實都犯了非法採訪罪,只看你運氣好不好,會否給逮着。那次就因誤闖軍區被拘捕,最終被國安局關了共六天。 在軟禁的別墅裏,跟十二個貼身監視的國安人員共住共飲共食了六天,由最初的劍拔弩張,到後來天南地北,無所不談;我想,我是少有曾跟國安相處過的香港人。 他們的審問很奇特,除了問採訪事,還有很多九唔搭八的問題,如:香港揸的士可以搵到幾錢?警察宿舍通常分佈在哪區?劉德華是不是同性戀?時代廣場哪家食肆最好?黎智英太太幾多歲?…… 我也多嘴問他們:怎樣可成為國安?你們是不是常來香港?…… 被軟禁的日子餐餐都是魚蝦蟹,審問時的解渴飲品是罐裝燕窩。看得出,他們把最好的都拿出來給你,就是希望你們回去不要埋怨沒人權。剛剛開放的國家,一切都在學習中。 相處了六日,國安臨別的話是這樣的: 「不要回頭,不要握手、不要多謝,不要再見!」 「有機會來香港,找我。」 「好哇,但我怕你會捉我進《壹週刊》關我六日報仇!」 被捕回來我寫了篇報道,結尾是這樣的:「如果中國可以開放些,如果我們不再敵對,大家會發現,原來國安局並不神秘,原來情報員也可以做朋友,原來……原來中國並不可怕。」 一九九五年的國安尚且如此禮待,二○一八的該更進步吧。 原載:頭條日報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180821/695083/ 原圖:HK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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