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宗台灣新聞在網上傳得很火…… 事緣一名姓王香港遊客一家人在台灣包車旅遊,的士司機在著名景點九份違例停車,被警察攔下並發告票。 當時車內的王先生怒視抄牌警員,警員問他:「怎麼了?」王竟以廣東話罵了句:「X你老母!」 警員立即喝令王先生下車,指他觸犯侮辱公務員公署罪,把他當場逮捕,銬上手扣帶署,拘留一夜,隔天再送基隆地檢署複訊,檢察官准以一萬新台幣保釋,官方決定正式向他提出起訴。 這是一個很清晰的標準,任何地方的執法者受到惡意挑釁,下場都是一樣,台灣如是,美國亦如是。全世界大概只有香港警察,被刁民兜口兜面爆粗,還要笑騎騎沉着應戰,只差沒說句「多謝」。 執法者的工作是要保護市民、維持治安,這個目標的大前提是:壞人、搞事者、違法者會怕你,見到警察會夾着尾巴逃。 然而,今日香港市民看到的畫面剛好相反,網上不時流傳一些警察被罵到狗血淋頭,甚至敗走而逃的視頻。世道變了,今日轉身逃離現場的竟然是警察,看到這些,試問市民如何對保護他們生命財產的執法者有信心? 最近又看到一視頻是刁民追着買麥當勞外賣的警察大罵,警察朋友說,那算小事了,他們試過穿着軍裝入麥記買外賣,竟然被食客打九九九報警。 曾有這樣的個案:某高級私人會所內有人報警,警察到場處理,職員竟要求來查案的警察走後門職員通道,原因是會所的會員見到警察會受驚。 到底是警察嚇着市民?還是刁民嚇親執法者?咦,其實應該是壞人嚇到市民,才找警察吧?執法者擁有無上權威,才能執法,這是社會倫理的ABC,真不明白,為甚麼還要爭辯不休。 趕忙立辱警罪吧,一切貓驚鼠、鼠凶貓的故事,都是因為指着警察講「X你老母」都不會有後果引起。 原載:頭條日報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180726/687817/ 原圖:香港警察Facebook、文匯報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PoliceForce/photos/a.1435819396506020.1073741888.960526577368640/1437219729699320/?type=3&theater 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8/22/HK1308220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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