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周六是夏季「警察招募日」(編按:本文寫於7月10日),當日收到多達2,614份申請,是歷來第二高的投考人數。眾多申請者中包括剛畢業的大學生、少數族裔人士等,他們都認同香港警察在前線真誠服務。但是,自違法「佔中」後,這樣一個為市民服務的紀律部隊,卻遭到一些人的無理指控,甚至被侮辱。
近日在網上有一段瘋傳的短片,一名警員在發出違例泊車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時候,被罰的司機疑因不服氣,用手機拍攝警員執法的情況並放上網。片中可見,該名警員理直氣壯質問司機,警察抄牌是否需要問准被抄牌者才可以執法。警察依法辦事無庸置疑。司機居然在自己理虧的情況下,依然將有關片段上載互聯網,這種心態才是最可怕的!
香港一眾反對派口口聲聲說要求香港的民主要跟「國際標準」,那警察執法是否也需要跟從「國際標準」呢?筆者在英國讀書的時候,曾親眼目睹警察在街頭對疑似服用毒品的人進行搜身,乃至拳打腳踢,這樣的「國際標準」在香港可行嗎?
在去年「七一」黃之鋒參加遊行示威期間,被警察用手銬鎖上及將其帶上警車,黃之鋒質疑警方使用不當武力和禁錮,還把警方告上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索償45,000元,這又是什麼「國際標準」呢?幸好,裁判官判黃之鋒敗訴,並需支付訟費,使「惡人先告狀」的歪風不致於蔓延。
反觀另一民主大國——美國,根據《華盛頓郵報》報道,2015年美國被警察當場擊斃的嫌疑人接近1,000人,這個數字還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這1,000人當中,有60%在事發時沒有逃跑的舉動,而「沒有攜帶武器但仍被擊斃」的民眾竟然多達94人。
筆者感恩不是生活在這樣的「國際標準」之下,香港警隊縱使面對無理指控,都抱着容忍的態度來對待,繼續以不偏不倚的精神服務市民。近年警隊招募日有很多應屆畢業生報名,筆者想以孟子的一句話來形容:「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事實勝於雄辯。
原載: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07/10/PL1807100006.htm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5/0103/2876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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