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有一個名詞在香港好流行,叫做「監察」。 議員監察政府、傳媒監察社會,世界進步了,有制衡機制防止有權者濫權,本是大勢所趨,但做多了、做濫了,大家動不動就說「監察」,卻漸漸忘了,「監察」兩個字背後該有的嚴謹意義。 因為七一,我看到一種恐怖的監察。 一個叫「民權觀察」(Civil Rights Observer)的非政府組織(NGO)宣佈,今年會派觀察員到七一遊行隊伍中,監察警方執法。「我們會派人觀察警方有否濫權,並全程記錄,重點觀察警方人流管制措施會否過於強硬,妨礙市民有效參與遊行」。 一班不知名的人說要監察警務人員執法,我請問,誰監察你們? 香港警察是有法律授權他們執行職務,社會也有一個機構「監警會」監察執法者。合法的制衡機構完備了,忽然有班人跳出來說「我不信你,我來監察」,我請問,香港市民又憑什麼信你? 或者讓我們先看看這些大義凜然說監察的是什麼人?這個「民權觀察」成立於 2015年1月,即是說,緊接佔中後。他們的公開簡介是「關注警察濫權及公民權利的民間組織」,核心成員全來自佔中被捕支援組。他們的主要工作寫得很漂亮,叫做「緊急人權支援」,說穿了,就是為被捕者提供保釋等後續安排。 佔中79日是大型違法行為,一班違法的人,在法律罅中逃出來後,竟然再組團伙,回過頭來監察執法者,我又要問,誰給你授權?監察標準何來?市民憑什麼相信你的監察?監察完,你又向誰報告? 身兼教協副總幹事的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說:「如有衝突場面會作錄影,事後撰寫人權報告」。寫了報告交給誰?教協?肥佬黎?還是聯合國?如果是聯合國,他們憑什麼會收一份幾個香港普通市民寫來的報告? 忽發奇想,七一當天我都想穿件螢光背心、上書「監察人權組織」,來監察一下監察警方的監察者。反正今日香港,阿茂阿丙插一支旗就有權監察,不做就笨了。 原載:港人講地 https://www.speakout.hk/港人博評/35451/插一支監察的旗#selected 原圖:HKG報、民權觀察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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