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穎姸@HKG報首發】黃之鋒爸爸早前接受記者訪問說,很高興,知道兒子在監獄內學懂了摺被。於是,黃之鋒保釋期間一踏出監房,有記者問21歲的他:「回家,會摺被嗎?」
黃之鋒想都沒想就回答:「不!」因為那摺到起角的棉被,是他最不堪回首的日子。
噢,枉費懲教員一番心血,也讓黃爸黃媽及家中菲傭空歡喜一場,阿菲姐,唔好意思,這棉被,以後還是歸你摺。
回家拒摺被 河童嘥懲教心血
保釋中的黃之鋒穿起西裝接受記者專訪,成熟的裝束掩蓋不了幼稚的思想:
「在監獄,阿Sir問你有無投訴,你無,都唔可以答個No,要話Sorry Sir,因為唔可以同佢Say No。我問點無做錯嘢要講Sorry,懲教人員說是紀律訓練的一部分。」
「入房見阿Sir,唔可以直望佢雙眼,要仰頭45度角,點解要搞到目中無人?」
「囚友手上拿着的東西,不可放枱上,只可放地下。點解?我嘅理解係階級分別。」
「監獄訓練人要服從紀律,但是否就等於會服從法律?監獄是一個沒有選擇、沒有獨立思考、沒有自己,只能夠聽話的地方。服從,是否就是社會最需要的價值觀?」
盡顯無知 竟不悉監獄真意
驚人,一個被捧上《時代》封面的英雄,竟問了一連串低智問題:為什麼坐監要服從?為什麼坐牢沒了自己?……答你,真覺侮辱我智慧。
監獄是一個懲罰罪犯的地方,犯了法,就要付代價,譬如失去自由、失去選擇、失去自己、受辱……,監獄條件一定要比外面差,才會對犯法者收阻嚇作用,否則人人趨之若騖,豈不罪行滿街,社會大亂?
黃同學別以為這是危言聳聽,十幾年前就有不少越南人攜槍偷渡來港「博坐監」醫病,他們身藏武器入境,目的是要坐牢,然後享受監獄中的免費醫療,剝牙、鑲牙、醫肝病、甚至醫愛滋。因為香港的醫療技術比越南好,罪犯看醫生更是免費,於是他們會越境犯點小法,坐幾年牢,把頑疾醫好。
後來他們發現,原來不用藏槍,帶幾粒子彈已屬偷運軍火,囚40個月,於是又多了一些越南愛滋病患者用此法闖關入香港監房醫病,因為40個月的刑期才夠長完成一個愛滋病療程。
難道用公帑讓囚犯享受?
這就是為什麼監獄不能布置成五星級酒店,不能天天自助餐,不能你想點就點,因為牢房不應讓罪犯留連忘返,而是要違法者聞之卻步。
黃同學,你和囚友每天在監牢都在花納稅人的錢,想想地盤工人辛辛苦苦在烈日下開工,跑數的經紀穿著西裝滿街sell客……你卻想拿他們的血汗稅款在監牢歎冷氣吃大餐揀喜歡幹的活,你說,公義嗎?
原圖:香港警處網頁、HKG報
http://www.police.gov.hk/offbeat/1038/chi/2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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