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武功,俗世中不知邊個高?」看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向前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的案件,腦中一直冒起《射鵰英雄傳》這兩句歌詞。 聯想到武功,因為這宗案件真的好有武俠feel,63歲的梁振英在電光火石間,眉精眼企身手敏捷,腿一蹲、腰一彎、頭一側,避過吳文遠擲來的吞拿魚三文治,那畫面,如果配一身唐裝,就很葉問。 更武俠的,是庭上答辯。 吳文遠說,他原本想向梁振英遞上三文治表達訴求,惟未走近就被幾名警員按住,當時恰巧與梁振英有眼神接觸,梁「好似好得戚咁,條眉戚下戚下,並做出放馬過來的表情,好似邀請我把三文治丟過嚟……所以我才把三文治拋給梁,諗住佢會接住。」 一個眉眼大特寫,一記接招表情,一件軟淋淋三文治,在七、八米外,以拋物線投向梁振英,飛行過程中三文治奇蹟地不散開,對方又能一手接住,或者一口咬實,那畫面,真的要王家衛級慢鏡才能完美演繹。 其實,掟嘢咪掟嘢囉!反對派最讓人不屑的地方,就是永遠敢做不敢認,還要戾橫折曲,把惡行美化為善事,吳文遠的三文治案就是一個典型。 別強詞奪理說我只想請梁振英吃早餐,如果茶餐廳伙計飛一塊三文治給你,你會如何?謝他?還是罵他個祖宗十八代? 吳文遠說自己所投擲的只是「軟淋淋」物件,今次因梁振英避開致誤中身後警察,結果被判三星期監禁是「重判」、是「荒謬」、是「政治打壓」。 原來用「軟淋淋」的東西掟人就可免罪,那我想請問,為什麼佔中期間用豬內臟掟黎智英的三名男子被判9至18星期?那不一樣是「軟淋淋」嗎?對比之下,掟一個商人跟掟一個特首,誰該罪重?雖然特首避過,但三文治正中身後的署理總督察,多告你一條襲警罪也不為過。 吳文遠在庭上英明神武說,抗爭受刑是自己的榮幸,任何刑罰都阻嚇不了他,那請問,你還狡什麼辯?慷慨入獄不就是嗎?三星期牢獄都受不了,抗咩爭?革咩命?還以為在看武俠片,原來,不過是一齣笑片、一場鬧劇。 原載:港人講地 http://www.speakout.hk/index.php/2013-11-04-09-33-03/2013-12-21-07-12-13/27878-2017-11-03-11-30-42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7/1101/3509321_pri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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