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民意關注組委託嶺大做民調,上周公布結果,希望政改方案通過的比例有50.8%;如果提委會取消團體票及公司票,支持的民意可大增至74.1%。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的回應大方合理,若立法會議員接受政改方案,公司票轉為個人票可作修改。 政改通過是硬任務,特區政府應展示最大努力,爭取最高民意,以民意促成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通過。我有責任提出以金融服務界為樣本的民主化方案,來顯示只要大家心平氣和,這是有辦法,有空間的。 就算我這個選委會民主化的建議因時間或其他理由今次不能執行,政府在此後適當時候也可作考慮。 第二階段政改諮詢屬於香港本地立法範圍,而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既然1200名選委的人數不能增加,那麼有兩點便特別來得重要: 一、在不違背《基本法》和8.31人大框架的基礎下,1200名選委的選舉辦法要盡量擴大其選民基礎和民主化; 二、提委會的提名要高度透明化和受廣大民意監督。 選委會有38個組別,共有1200名選委,在符合上述的擴大民主基礎下,希望港府不要以不夠時間和有難度為藉口,不考慮這個合理的要求。 讓我以金融服務界、我最熟悉的一個組別,提供改組辦法。 香港「四大支柱」產業分別代表金融、旅遊、貿易╱物流和專業服務,就業人數近200萬人。 金融是「四大支柱」之首,重中之重,選舉架構內有兩個界別(銀行業與金融服務業),因為我的股票╱投行背景,我就集中討論後者,即金融服務業。這行業涵蓋面很大很廣,估計有近20萬名從業員,包括股票、期貨、黃金、資產管理、信託、公積金、股票按揭、投資銀行、收購合併、資料分析、公司秘書、公司管治、交易員、交易參與者、股票登記、信貸評估等20多個行業,但在選委會的選民資格,只有600間金融服務公司的代表(Responsible Officers),比例很小;而該60間金融公司只包括股票、期貨和金銀貿易場的經紀╱會員,這3個團體只佔整個行業一個極小的部分,沒有合理的代表性。 那麼在行政上,怎樣的改變才有可行性和代表性呢? 根據證券法例,合資格從業員要在證監處登記牌照,按《證券法》第5條,有10種業務的僱員須要登記,該10種業務: Type 1:Dealing in Securities Type 2:Dealing in Future Contracts Type 3: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 Type 4:Advising on Securities Type 5:Advising on Future Contracts Type 6:Advising on Corporate Finance Type 7:Providing Automated Trading Services Type 8:Securities Margin Financing Type 9:Asset Management Type 10:Credit Rating Services 約有40000名從業員在證監會登記,全部姓名、地址等資料,可在網上的Public Register(http://www.sfc.hk/sfc/html/EN/intermediaries/trading/licensed/licensed.html)查看,一目了然,這數萬人的數目和代表性,遠遠超過現有選委會的數百名選民吧。最重要的是,改變切實可行。 圖:網絡圖片 原文載於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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