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次打擊Uber非法載客取酬,拘捕20男1女。據了解,警方「放蛇 」拘捕了一批Uber司機,他們的車輛也被扣留。曾被的士司機拒載的香港眾志秘書長「河童」黃之鋒不忘抽水,指政府「面一套底一套」,令「創新行業同埋國際形象受損」喎!
「等同白牌車 在港不合法」
黃之鋒今日在其Facebook專頁留言,指「政府推動科技產業,實情就係面一套底一套,當年投資推廣署推介Uber手機應用程式,今日轉過頭卻大規劃拘捕Uber司機,令到創新行業同埋國際形象受損」。
一單還一單,須知道Uber在香港等同「白牌車」,政府亦一再強調Uber服務是不合法的。不獨在香港、澳門,Uber在台灣亦同樣「冇得發圍」,河童唔信可以問吓佢個friend時代力量的黃國昌。
再看看警方以往拘捕的Uber司機,例如2015年8月拘捕的7人,控告的罪名都是「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用途」或「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使用車輛」,各罰款 7,000元及停牌 12 個月。裁判官更明言看不出 Uber的服務,與「白牌車」或私家的士有何分別。
正因為Uber的服務等同「白牌車」,是不合法的,河童即使曾被的士司機拒載,也不可為Uber司機張目,道理就係咁簡單!
圖:大公報、無綫新聞截圖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5/0528/3012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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