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YOHO在8月發生大型混種犬「拉里」接連咬死兩隻小狗的慘劇。52歲男狗主原本被控兩項「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案件今日(10月2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申請新增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並修改原有控罪的事發地點獲批。裁判官覃有方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以待控方向辯方披露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被告伍瑞庭(52歲)今日在庭上確認已更換法律團隊,改由律師范德偉代表。針對兩項「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控罪指被告於2026年7月10日及8月17日,容許一隻雄性混種黃色狗,在沒有以一條長度不超逾兩米的狗帶牽引下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
裁判官批准控方將該兩項控罪的事發地點,由原來的「元朗YOHO Mall三期地下對出及元點戶外廣場的公眾地方」,修改為「新界元朗Grand YOHO附近的公眾地方」。
此外,被告被加控的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出,他於2026年8月17日在其住所內,沒有確保該隻雄性黃色混種狗得到妥善管束,導致另外兩隻狗受到不必要的痛楚或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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