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學男生涉在迎新營等地方,強姦、非禮、偷窺5名女子,案件今日(10月9日)在高等法院判刑,被告遭判囚7年1周。
現年31歲、代號Y.L.H.的被告,案發時為教大兼讀課程的四年級生,並在2023年涉於教大迎新營、紅十字會聯校迎新營及飛鵝山非禮、強姦、偷窺5名女子,因而被控3項非禮、1項強姦,以及1項窺淫罪。被告否認控罪,但早前被陪審團裁定罪成。
法官杜麗冰在庭上表示,就紅十字會聯校迎新營的強姦控罪,杜官雖指被告並沒有使用武力,不涉加刑因素,但控罪嚴重,因而判處被告監禁6年;至於3宗的非禮控罪,即涉飛鵝山及教大迎新營非禮事件,分別判監18個月、12個月,以及6個月;而被告在教大迎新營干犯的窺淫控罪,則判囚3個星期。因應總刑期原則,被告最終的刑期為7年1周。
一失足成千古恨,違法後果嚴重,不僅害人,更是害己,賠上的更是自由與前程。是次案件再一次警惕社會,切勿以身試法。
原圖︰文匯報
https://www.wenweipo.com/s/202201/04/AP61d40815e4b03103e0c1bc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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