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傳媒報道,一名湯姓法律系女學生,因2019年8月31日港島區暴動被判罪成而在7月15日(三)被法庭判囚34個月。這個判決將令被告失去成為律師的資格。她的人生和前途,因2019年8月31日的一時「義憤」而出現重大改變。她的經歴,令人無限唏噓。據報導,被告4歲時從內地來港定居,2013年其母就工傷索償成功,令被告相信法律可保護弱勢社群,立志成為律師。案發時被告就讀英國蘭卡斯特大學,暑期回港期間受朋輩影響,不智地參與暴動。被告被捕後無法返回英國繼續學業,承受壓力,母親抑鬱病復發,父親相繼離世,被告將一切歸咎自己。被告因定罪將失去成為律師的機會,但沒有自我放棄,在獄中進修而為將來重投社會做好準備。這位湯姓同學能考進英國的大學唸法律,成績不會差到那裡,但卻因為當時香港當時的氛圍而犯案,終生遺憾。
2019年夏天,整個香港在「發高燒」,而不斷在拱火堆薪的就是黎智英及其麾下的《蘋果日報》。可以說,由回歸前開始,在香港持續「抺黑祖國」,營造「仇恨祖國」氛圍的始作俑者便是:黎智英和《蘋果日報》。
不妨梳理一下2019 年的重要節點:
2019年7月9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借周二行政會議前見記者的機會,公開宣布:The bill is dead!
就在翌日的7月10日,黎智英出席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FDD)的座談會並表示:如果美國向中國開打「冷戰」,香港會與美國站在同一陣線,並稱自己是在前線「為美國打仗」。
半個月後的7月29日,國務院港澳辦首次就香港的局勢舉行記者會,題目為:「香港當前局勢的立場和看法」記者會。港澳辦發言人楊光、徐露穎出席記者會。會上兩位發言人呼籲「止暴制亂」。可以說,中央政府當時已對香港局勢明顯失控,表明態度,並希望香港能自行「止暴制亂」,重回安寧。
但作為攬炒派的金主、導師和輿論控制人的黎智英,卻繼續「乘勝追擊」。就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上文提及的湯姓法律系女學生回到香港,並在這個氛圍下「不智地參與暴動」。
若當日的運動真的純粹是「反修例」,當林鄭月娥宣布The bill is dead!時,這個運動便應消停。但黎智英顯然「志不在此」,他要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要以香港為突破口來「趁佢病,攞佢命」!若黎智英成功了,我國便會被美國政客所宰制,被美國政客所肢解。但黎智英失敗了,那麼受害的便是被他荼毒和煽惑的年輕人,就像本文所述的湯同學。
今天事過境遷,但我們不要「好了傷疤忘了痛」。《蘋果日報》的前員工逃到海外後,死而不僵,搞了個什麼《追光者》,繼續在煽惑。近日他們把目光放在宏福苑的災民,盯著的便是本文刊出之日(7月19日)舉行的業主大會。他們在繼續秉行一條「沒有黎智英的黎智英路線」,誓要將國家和香港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黎智英和他的前員工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共同點:「從來不罵美國」。因為他們根本就是「為美國而戰」、是「美國政客的走狗」、是「美國意圖奴役我國的馬前卒」。他們當年害了無數位湯同學,今天又想去害更多的宏福苑業主。
這樣的人和機構,打著所謂「記者」的旗號,行的是為美國政客肢解我國的黑心勾當。特區政府應想方設法去狙擊他們,把為《追光者》在香港採訪或提供任何資訊的行為,列為刑事罪行;完全斷絕這個機構的消息來源。香港電台也應踐行「公共廣播」的責任,揭露這批「記者」的惡行和劣跡。特區政府應實踐我們2000多年前的一位老祖宗——陳湯的名言:「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至於黎智英,筆者認為,以他荼毒了我們不少年輕人的惡行來說,20年刑期,實在太便宜他了!既然黎智英這麼喜歡美國;那香港的法官應仿效美國,動輒判重犯上百年徒刑!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HKG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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