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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政府引例申解散法團管委會 另委任管理人助善後 不收取行政費 回應居民訴求!

2025.12.19 20:00 時事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除了奪去160條生命外,如何善後也是政府需要妥善處理的一環。今日(12月19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的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旗下物管公司合安管理公司為臨時管理人。這是政府首次引用相關條例。

大火之後,很多善後問題如保險賠償、維修工程後續跟進等問題需要處理。麥美娟表示,宏福苑管理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相關問題涉及技術、法律和財政考量,並非一般法團管委會有能力可以處理。另外,近日亦有居民反映意見,希望政府能協助接管法團管理,麥美娟指出經當局審慎評估後,認為有必要回應居民訴求。

由於華懋旗下物管公司獲委任臨時管理人,這會否加重宏福苑業主的負擔?麥美娟表示公司表明,在是次委任中將不收取行政費用,而龔如心慈善信託也指出,倘土地審裁處批出有關申請,將會捐款500萬元,讓法團去支付因需聘用律師、會計師等費用。說得白一點,即是次委任是能減輕業主的財政負擔。

另外麥美娟強調,臨時管理人並沒有取代業主立案法團的權力,倘申請獲批出,管理人會向業主提供意見,但仍要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召開業主大會等,並由業主投票通過決定。至於委任時間會維持多久?麥美娟指程序複雜,暫未有確切時間,但管理人除了要每月向政府交報告之外,亦要每3個月向土審處交報告。

宏福苑居民正在無助之時,政府適時提供協助,實屬必要。相信是次委任管理人,能陪同、協助居民渡過難關。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528428/宏福苑大火政府引例解散現任法團管委會-華懋旗下公司為委任管理人-不收取任何行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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