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著草到英國、特區護照也被撤銷的通緝犯羅冠聰,近日在台灣舉辦多場新書發布會,繼續反華搵食。為免消失於大眾目光前,羅冠聰少不了指定動作,受訪大談自己被通緝後,政權如何「打壓」他及其家人云云。
羅媽媽先是被帶走助查,之後又因欠租已被收回公屋,對於種種「不幸」,羅冠聰不願意評論母親的近況,只是批評政權滋擾他的家人及前同事,並捏造故事。
雖然聲言已同親人「割席」,但正所謂切肉不離皮,他在受訪時表示了自己對家人的遭遇感到非常心痛,稱「他們更像是迫於無奈有了這麼一個家庭成員,有了這麼的一個孩子」。還指羅媽媽從沒參與過政治,亦對民主人權不熟悉,認為「在這些事情上她都是無辜的」。
既然說父母無辜,言下之意是認同自己有罪?
羅冠聰之流選擇犯法,往往扭曲認為自己是「天選之人」 ,無從選擇之下犯法,令父母迫於無奈有這樣的一個兒子。難道黃黑人士真認為自己是沒有丁點責任?其實父母眼見兒子行差踏錯,未有反省之餘,落得走佬下場,對他們已經是一大傷害。
諷刺是坊間素有開玩笑說︰「孩子是無辜的。」
但羅冠聰由年少起已反中,今天已是31歲的自立之年,「被迫犯法」、「被迫離開」、「被迫不能盡孝」,早已不是孩子的羅冠聰,還是把「被迫」掛在嘴邊,彷彿想把年少輕狂的歲月定格,期望得到的是同情及支持。
所以在其眼中,自己是「被時代選中的細路」,千錯萬錯均是社會的錯、政權的錯,當中滲透的是一種狂妄自大。儘管羅冠聰不斷強調已與家人割席,但傷害早已釀成。
歲月靜好,只因有人為你負重前行。不論是家人受苦也好,抑或是「手足」入獄也罷,羅冠聰今日的反中「成就」,靠的是一將功成萬骨枯。明知如此仍執意違法,這並不是「被迫」;這亦非是「孩子」,這只是一位通緝犯在作孽罷了。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原圖:羅冠聰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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