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暴動案再有5名被告暴動罪成!2019年11月理大暴動,為聲援理大暴徒,大批人士欲「圍魏救趙」,在油尖旺一帶參加暴動,最終多人被捕。本案共15名被告,早前有10人承認暴動罪,包括非法初選案被告之一的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餘下5人經審訊後,昨日(6月16 日)在區域法院由暫委法官崔美霞裁定罪成,須續還押至6月29日求情,並於7月13日判刑。
5 名罪成被告分別為鍾曜禧(34 歲)、羅澤琛(19 歲)、吳仲賢(18 歲)、鄧建歡(27 歲)及李子聰(25 歲),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不明人士參與暴動。
暫委法官崔美霞裁決指,除李子聰沒有出庭作供外,其餘4人證供有違常理,存在分歧,故拒絕接納。考慮到當時暴動已持續最少38 分鐘,但各被告仍留守現場,加上他們黑色衣服及裝備,均與常見的示威者吻合,同時並非該區居民,因此排除他們是無辜途人的可能性。
10名認罪被告為翁芷茵(23歲)、周耀天(22歲)、鍾永祥(45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黃子悅(25歲)、王汶珊(28 歲)及甄念賢(19歲),亦將於7月13日與5名罪成被告一併判刑。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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