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警察教材的學者不能因循,更不應以網上資料為實,即使教材交到訓練部門,官員都要驗證,因為搜索引擎上的資料都可以誤導,又可以被西方宣傳所操控!
反諷地,在英國佔領後,香港反而成為亞洲首個出現「雛形警隊」的地方。事實上,英國志是不在此,在1841年佔領香港島之後,英人其實覬覦整個中國,特別是舟山群島及長江地區,所以在1844年的警隊,只是要保障英國人的利益而已,而英國人的利益就是Free Traders,文明地稱為「自由貿易者」,實質是「歐美的掮客」!因為治安不靖,當年建立警隊的目的就要遏止罪案,海盜以及三合會活動。
首次出現的警署是現今「差館上街」的地方,但後來因鼠疫被拆毀,但「差館上街」的名字始終存在。至於被訛傳成為第一間警署的「大館」,亦只是英國人統治的一個伎倆。
後來1864年,在中區的制高點建立一所警署,而旁邊就是中央裁判處及後面的維多利亞監獄,是「一條龍」的殖民地做法。警隊的成員更加稀奇古怪,先有英國籍的士兵,後來加上印度兵團,即Regiment Madras Native Infantry,至於廣東籍的警察,基本上是可有可無地位亦低。本地化從來並不存在,倘非97回歸,英國人也只是無可奈何地作出回應。
歷史的標桿就是1829年創立的倫敦的「大都會警隊」,即Metropolitan Police,這種警政是全球之首比當年的歐美先進。從1841年到1843年兩年之間,作為一個英國的殖民地,當年殖民主義者要緊貼這個新穎的警政觀念,即Police Bill,潛意識上希望完全追隨倫敦的做法。只可惜事與願違,從來就是「華洋分治」,談不上通達共融!
滿清也沒有「警察」這個觀念,要從日本學習,因為日本的「明治維新」比清朝更早開放到歐美學習。因此,大部分的「維新派」都會先向日本學習警政,而日本就先以歐洲採用大陸法的國家為學習對象,那就是德國及法國。所以「派出所」就是當時衍生的德國觀念,先傳到日本,再到內地。
日本甚至更早委派川路利宏去歐洲學習警政,返回日本之後出任「警視總監」,但川路利宏早逝,並由佐和正接任警視總監,同時改組了當時的日本的警政。在軍國主義下底下,加上特務及政權保障,這個安排直至到1945年日本投降為止,自然被美國廢除。
事實上,大清也有一些建樹,先派出傅雲龍周遊列國學習警政,加上澳門人鄭觀應的評論「以盛世危」為評論主導配合維新派,也頗有突破,但只是時不與我,迅速被保皇黨取代而已。即使如此,在1898 年也有黃遵憲的「湖南保衛局」,在1901年到1905之間,甚至在天津也有「巡警部」邀請日本人三浦喜作為顧問,所以袁世凱這個人也可以被視作現代警察的鼻祖。
回到本港,Captain William Caine為本地警隊的創辦人,繼任人是Captain Haly 及Captain Bruce。最初更要接受華人的「保甲制度」去華洋分治。在1845年1月,梅理May到港履新,建立看似完備的香港警隊,但充其量也只是一百七十一人,與倫敦的編制及工作理念也越走越遠。因為1851年的太平天國之亂,香港的人口暴增,在1854年香港人口已經超過五萬六千人,其中五萬四千人為華人,但以印籍的警員最多,但全部不懂華語,本地警隊亦逐漸成為半軍事化及非本地化的警隊。
毋容置疑,1845至1859年是「梅理時代」,但經費卻來自差餉及賣地,更有拍賣鴉片煙檔、賭檔及妓寨的牌照。緊隨後來1860年北京條約簽訂,香港的警隊得以繼續發展,但華人警察從來不受尊重,取而代之是來自孟買的警務人員。事實上,警隊的發展完全被英國人支配!在倫敦的英國政府亦從來對香港警隊投下不信任的一票,到了1872年才開始有所改善。
對香港警隊的歷史不能諱莫如深,但不必歌功頌德,要說實話、做實事,才是現代警隊應有的態度。但至少要明白香港及內地之間的警政發展,才是我們真正的遺傳基因,而倫敦的大都會警隊Metropolitan Police與香港警隊早已分道揚鑣,又遙不可及,我們更不必高攀視為學習對象!
這都是學警需要認識的一切!無須攀龍附鳳,本來做好自己的工作,就是面對民族自豪的發展!萬事惟心 !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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