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訂立接近3年,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談及國安法實況,指至今為止,涉國安罪行被捕的,尚不足250人,而被檢控的更者不足70人,證明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至於有聲音指國安法令言論自由受限,林定國指,個別人士的言論是嘗試煽動破壞國家憲制秩序,是煽動他人參與這些具破壞性行為,己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疇。林定國反問,難道限制別人煽動殺人放火、打家劫舍,也算是限制言論自由?
支持林司長所言,煽動破壞國家,是違法行為,已超出言論自由範疇!反中亂港者,勿以言論自由作反逆的擋箭牌!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1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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