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大樓一案有新進展,一名29歲男入境事務助理員在2021年11月1日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時,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或避開掃描二維碼直接進入大樓,被控1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案件今(2月15日)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林子勤裁定被告表證成立,並會於本月22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黃梓軒(29歲),涉於2021年11月1日,使用「假安心」應用程式或避開掃二維碼,在「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闖入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即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他在昨日(2月14日)的審訊中不認罪,惟今日續審被裁定表證成立。
政府規定,自2021年11月1日開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進出包括入境事務大樓等政府處所人士,均須掃「安心出行」二維碼,規定至2022年12月14日取消。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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