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押期間還作出違法行為,罪加一等!21歲副學士男生涉管有爆炸品被控還押,其後他在前區議員助理及21歲無業男探訪期間,委託2人刪除電郵及「鬼機」內IG帳戶資料;除議助外,其餘2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分別被判囚10個月及4個月。
2名被告分別為21歲副學士生鄺偉邦及21歲無業男子黃俊燁。鄺偉邦因2019年涉嫌在迷你倉內管有爆炸品而被還押。而此案中,鄺偉邦與黃俊燁涉因以刪除電郵及屬於鄺偉邦的一個手機號碼而取用的數碼資訊(即Instagram賬戶資料)。此外,鄺偉邦被控2項管有爆炸罪品罪罪成。而19歲區議員黃國桐助理余昕鈺罪名不成立。
希望兩名被告在獄中可以好好反省!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167775/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368617/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