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教師」楊子俊因涉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政總外,以及在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被控兩項非法集結罪,今年4月14日初次提堂,當時准以10萬元保釋,8月中再訊。昨晚,楊子俊在Facebook以「最後的23天」為題貼文,表示自己打算認罪,並指自己從被催淚彈擊中後即時接受訪問警告民眾,到利用受害者的資格申請警員識別編號司法覆核,從來沒有隱瞞自己曾參與612的示威活動。而他跟律師在審視當時的相關影片及其他數十項證據後,對認罪的看法一致。楊子俊又表示,這兩個月以來,他我所關注的並非司法過程,而是在其前後,自己可以和應該做些甚麼。
看過相關影片及證據後,是知道鐵證如山,所以才決定認罪嗎?
原圖:星島日報、楊子俊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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