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021年年初在粉嶺發現懷疑炮竹、煙火棒及電擊器等,42歲程式設計師黃智榮及62歲裝修工人張煜球,被控管有爆炸品等4罪,6月9日在區域法院提訊。黃智榮透露將承認管有爆炸品罪,還押至明年1月13日答辯。至於被控3罪的張煜球則透露將不認罪,排期至明年8月14日開審,候訊期間續准保釋。
根據傳媒早前報道,黃智榮於2021年2月8日,在粉嶺榮富中心對出的行人路,涉嫌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包括17.4公斤硝酸鉀。張煜球則於同日在粉嶺榮福中心一個單位內,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弓箭、和電槍等,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
弓箭和爆炸品被用作施襲,極可能會造成嚴重傷亡,兩名被告所涉罪行嚴重,支持法院公正審訊!
原圖:文匯網、頭條日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21/02/11/HK2102110017.htm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267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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