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涉及「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的過氣黃藝人阮民安,其保釋覆核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本案事涉嚴重,未能信納被告不會再實施危害國安行為,拒絕批准保釋,案件將於4月14日再訊。
阮民安涉嫌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 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咁快想保釋,係咪好掛住出面嘅世界?不過咁多「手足」陪住你,你都好應該心滿意足,慢慢等受審啦。
原圖:星島日報、阮民安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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