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獨自走佬去台灣,但仲幻想有一日可以返港做律師?她前年9月29日宣布退出公民黨、不再擔任立法會議員,並於去年中靜雞雞飛往台灣定居,她年邁的母親,卻不肯離港與其同行,於是陳淑莊就委託親友代為照顧母親。
至於陳淑莊的執業大狀資格,她就繼續保留,故在離港前從原本隸屬資深大律師王正宇的Chambers轉去位於中環皇后大道中五十號的「馬維騉大律師事務所」掛名,因此她仍名列大律師公會名冊中。
其實她過去一段很長時間都沒有執業,并已赴台定居,為何還戀棧職業大狀之名呢?再者,忍心留下相依為命的母親獨自遠走,良心過意得去?
原圖:文匯網、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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