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篇文章開始,已經不是暴動的「下半場」,我們要盡責地將動亂了結,而接受「陣痛」就是第一個原則!
抱殘守缺婦人之仁是兵家大忌,由保安局局長接任政務司司長就是除霸務盡第一招,不到五天已經署理特首之職就說明一切,再由「一哥」接任保安局局長更是雷霆手段,在黑暴期間,除了部分紀律部隊,特別是懲教署最先支援警隊之外,主要文職部門都只作壁上觀,只有置身事外遑論提供任何協助!當年西方吹噓香港的公務效率只是麻醉針,是飲鴆止渴的鬧劇!當三萬多的警察與輔警頂在第一線的時候,所有警務人員都知道肩上的使命, 要「顏色革命」失敗,就要犧牲自己的安危但絕不能輕言開火鎮暴!就這樣,警隊同寅及家屬都硬頂了一年多!
今天的《港區國安法》早已震懾所有國賊,當部分煽動動亂的政客身陷囹圄,本已天高雲淡,但所有執法人員都仍然不能苟且,不能以為「原諒」就可以馴服死而不僵的暴徒,只可惜這些執迷不悟的暴徒早已認賊作父,我們可以原諒年輕人,但一定要將他們繩之於法,一個也不能少 !
的確,《港區國安法》沒有追溯權,不過以香港刑事法例為基礎, 一定可以繼續追究任何刑案,即非法集會、暴動、藏械、縱火、傷人及企圖謀殺等交替罪名!即使疑犯亡命天涯也要把他們揪出來負上刑責。當日犯法就要付出,執法部門不能徇私也不能慢下來,何況,要原諒這些暴徒不是我們警察的責任,讓法官去定奪吧!
在聖壇也不必為身陷囹圄的暴徒祈禱,教徒都要清楚地辨別「野豬」,犯了刑法就是暴徒,不會是良心犯!傳媒及教會的誤導也要澄清!假如教育界及社福界仍然執迷不悔,繼續自絕於社會的良知,就請你們另謀高就,與九七回歸一樣,有沒有外籍的僱員從來不是問題,我們願意接受「陣痛」去清理門戶 !
歷史的確選擇了「中國共產黨」做執政黨,從創黨開始只用了28年奪得政權,在過去的72年之中,剔除「文革十年浩劫」及所有政治上的冤枉路,我們的國家只用了40多年已經到達全世界第二經濟體!所以我們要惜福亦要惜緣!再不能胡鬧了!
凡是對香港沒有信心的公務員或市民,都請你們下堂求去,政治可以容納不同的光譜,但「違法達義」卻從來不是這個地球上認同的東西!要離開香港的話,請便!為了香港的長治久安,香港必須要有法家的精神——徙木立信,政治責任需要妥貼執行,不能做一個「庸官」去奉迎暴力及外國的陰謀!
從今開始,香港都應該更硬朗地執法,不在取悅任何政治勢力,警察是要確保市民有生活上的自由及安全感,免於被「私了」的恐懼而已 !
所有公務員亦然,假如「道不同不相為謀」,你們辭職好了!但警務人員一定會追究到底,要還香港一片真正的藍天! 無畏無懼!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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