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步入歷史之前,香港的警務人員肯定要向兩位社會精英致謝,從他們所作所為出現的反面教材,我們學習到謙卑和公義,警務人員不應憤怒,多年貼地的工作,我們看遍了社會不公平的地方,毫無懸念地為社會付出我們的忠誠,我們更相信法律及公義,只可惜離棄我們的往往就是這個社會的所謂精英。這就是反諷嗎?沒有怨懟是假的,讓我們評評理吧!
「中大」的段校長在暴力衝擊下仍然統領由九個書院組成的「暴大」是困難的,可惜大學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學術自由是理想但並不是唯一的守則,過度的民主及自由就是民粹及狂勃,恰恰與理想相反,放任的管理就製造了一連串的問題,明知學生及暴徒在校內製造汽油彈及不斷試爆,難道沒有上報高層?但得到資助的暴徒及學生強行佔領二號橋與警方對峙時,段校長的出現反而被暴徒所利用,當警方稍為後退,暴徒就有恃無恐從二號橋上向東鐵及高速公路投下障礙物!當段校長出席學生的聚會,更出現誤信警方在新屋嶺強暴女性暴徒的笑話。最後,當法庭對造謠者已經作出判決,甚至那一位聲淚俱下的所謂「受害者」也音訊杳然,段校長仍然拒絕作出書面道歉!這是一個學者的道德標準嗎?警察四個協會聯署聲明是正確的,警隊只要求一個卑微的道歉!也是段校長欠公義的一個交代!可惜段校長至今也音訊全無!
至於「高院」周法官的判決,警察都明白,同寅都有各自的體會,假如在磚如雨下的情況下沒有顯示身份號碼就違反了《人權法》的話,又指責警察投訴機制並不完善,市民都會瞠目結舌,因為從來暴徒只有黑色的外觀沒有展示「號碼布」,又為什麼攻入立法會的暴徒沒有把自己的身份公開?難道,唯一公開自己身份及外逃的就只有張昆陽和梁繼平?兩軍對壘就是叛亂與鎮暴的關係 ,不必用任何法律字眼去美化暴亂,警察尊重法治更尊重法庭的判決,來日方長等著瞧吧?
然而,敢問法官閣下,為什麼在當年的終審庭認定了警察在面對投訴的調查時就沒有「箴默權」(right of silence)呢,難道面對指控警察就是棄卒?在法律面前,警察就沒有人權?這是那一門子的學問?是法律下的公義嗎?抑或是殖民地一貫的壓抑及強橫?
快過新年了,怨憤總會煙消雲散,在進入2021年之前所有警察都要緊記守護香港的重要性!警察任重而道遠,爭取公義還要有理有據,雖然現時看到曙光,但為了香港的長治久安,警隊還要繼續堅持下去!
最後,祝願段校長及周法官身體健康!長命百歲!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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